比特幣目前已在全世界引起廣大注意,然因比特幣僅為一經由P2P對等網路技術及密碼學原理所產生之虛擬貨幣,並無任何發行機構,亦不具法償效力,因而在世界各國產生諸多討論。蔡吉記律師先就比特幣之原理及特色進行介紹,並針對比特幣在台灣法律環境下,其法律性質及交易關係進行深入分析,以求將來在適用上能提供一初步見解。